一、专业代码、名称
070304T,分子科学与工程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从分子水平上创制新物质、研发新能源与新技术,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人才知识和能力结构提出新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质、缜密的数理思维、宽广而深厚的化学与化工基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国际视野,擅于自主学习和合作交流,能够在新化学、新化工、新药、新能源材料及相关邻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工艺开发、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具体分解为以下五个部分:
1.综合运用数、理、化等基础理论知识,利用化学与化工的交叉学科优势,从分子水平出发上对新物质创制,新能源、新材料与技术的开发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2.能够运用有机合成化学、催化化学、绿色化学、能源与材料化学等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在新能源与材料、绿色化工、医药等相关重要邻域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3.具备健康的身心、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坚守本专业的职业道德,在新物质、新能源与材料等创制和开发过程中,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4.拥有团队精神,能够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具有项目实施和管理能力,能够在团队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5.具有强烈的求知欲与创新精神,能够与时俱进,同时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可以通过继续教育或其他终身学习途径拓展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以满足新兴化学与化工的需求。
三、毕业要求
1.工程知识:掌握工程领域所需的数学、物理、化学与化工的基础和专业知识,并能够用于解决新物质、新能源、新材料创制和新技术开发等方面的问题。
2.问题分析:以分子层次的理论为基础,化学与化工交叉学科知识为工具,并通过对文献研究,识别、表达,分析新物质、新能源、新材料合成与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满足合成新技术、新能源与材料等领域所需求的系统、工艺流程和装备,能够在设计环节中综合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及环境等因素并体现创新意识。
4.研究:能够基于化学与化工基本原理,采用科学研究方法对合成新技术以及新能源材料的复杂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开展实验、分析数据、诠释数据,并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合成新技术和新能源与材料中的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新能源、新材料,新合成技术,绿色催化等领域复杂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社会、健康、安全、法律及文化等相关专业知识对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催化等实践进行合理分析,评价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对能源、材料、催化等领域实践问题的解决方案,并理解个人在分子科学与工程领域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以绿色化学和生态化学为理念,理解和评价针对新物质、新能源与材料的创制与开发实践活动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新物质、新能源与材料的创制与开发实践活动中,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并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就复杂的能源、材料、催化合成等领域中的问题与社会公众及业界同行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包括撰写报告、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国际视野和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个学科中予以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分子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
五、核心知识领域
化学专业知识领域、化工专业知识领域、能源化学专业知识领域
六、核心课程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结构化学、化工原理、能源化学、催化化学、绿色化学
七、主要实践性环节
军事教育、思想政治理论实践、Python程序设计、物理实验、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仪器分析实验、分子科学与工程基础实验、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化学信息学、创新实验设计、创业创新实践、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
八、学制及最低分数要求
基本修业年限4年。毕业最低学分要求160学分,其中必修课84.5学分;专业选修课26学分(其中必选课程11.5学分);通识选修课18.5学分,其中通识限选课14.5学分(含大学英语10学分,素质拓展与科技创新1学分,老员工心理健康辅导1.5学分,美育课程2学分),通识任选课4学分;讲座与辅导课6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5学分。
九、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十、教学计划进程及课程学分(学时)分配表